通 告
尊敬的美联·东方时空业主:
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,保障物业能合理、安全的使用,创造整洁、舒适、文明的环境,根据相关物业管理规定,经区相关政府部门同意,决定在东方时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,委员会成员需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;
(二)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;
(三)遵守业主公约,模范履行业主义务;
(四)热心公益事业,责任心强,公正廉洁;
(五)具有社会公信力与一定组织能力。
欢迎广大业主踊跃报名,敬请大家的支持!
报名截止日期:2005年11月30日
报名地点:美联·东方时空大厦客服中心
联系电话:85718485
武汉新华街江北居委会
武汉美联地产有限公司
二○○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